花垣县积极探索规范村(社区)干部绩效考核工作
文章来源:中共花垣县委组织部 作者:杨红芝 时间:2022-01-17 18:33:351月11日,花垣县审议通过《花垣县村(社区)干部绩效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。这是花垣县继2021年3月出台《花垣县村(社区)干部管理办法(试行)》后,通过试点继续探索出的为全面加强村(社区)干部考核管理的统一性文件,从制度建设上规范全县村(社区)干部绩效考核工作。
据了解,《绩效考核办法(试行)》包括考核对象、考核内容及方法、考核结果运用、退出机制等四个部分。考核对象包括花垣县230个村(社区)及村(社区)党支部委员会,村(居)民委员会“两委”班子成员、村辅警、大学生村主干。考核内容及方法则主要讲了考核什么、由谁考核、怎么考核等问题。将村(社区)干部的绩效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。月考核按月实施,主要考核村(社区)干部对乡镇党委、政府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、考勤纪律、工作态度、为民服务成效、互助小组运行、“五个到户”落实、产业发展、信访维稳、安全生产、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成效。年度考核在注重全年任务完成质量的基础上,还与月考核结果相挂钩。考核结果运用包含绩效发放原则、绩效发放标准、考核奖惩机制、考核结果问责机制等四个方面。其中,月考核分为一类、二类、三类、四类和一票否决等五个类别,每个类别间绩效发放不低于10%的差额,月考核被“一票否决”的不发放当月绩效。年度考核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各等次间绩效发放不低于15%的差额,被评为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度绩效。且同类别和同等次间村(社区)干部的月绩效和年度绩效需不低于5%的差额差别发放。退出机制主要讲解可予以解聘或劝退的情况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