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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敬畏之心守住“四条底线”

 文章来源:共产党员网 作者: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石凯  时间:2017-04-13 13:40:32

近日,习近平在对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,“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”。所谓底线,就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、做人做事的警戒线,不可踩、更不可越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管党治党失之于宽、失之于松、失之于软的问题,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,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出了法律底线、纪律底线、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,引导党员干部运用底线思维,修清正廉洁之气、兴干事创业之风。

 

明朝政治家张居正曾说,“惧其思,思则通微;惧其慎,慎则不败。”意思是说,敬畏,就会思考,思考就会通晓一切;敬畏就会谨慎,谨慎就会事事成功。这就告诫世人,怀有敬畏之心的人,必能智有所长、功有所成。笔者认为,明底线、守底线是党管干部修身正德、干事创业的必修课,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心有所惧,坚守“四条底线”,方能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真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。

 

用敬畏之心守住法律底线。韩非子曾说,“奉法者强,则国强;奉法者弱,则国弱。”诚然,泱泱中华数千年,统治者对待法律的彰与废,决定了王朝的兴与衰。春秋时,商鞅佐秦,内立外连,终圆嬴氏王朝“席卷天下,包举宇内,囊括四海之意,并吞八荒之心”。纵观中国古代王朝更替,我们可以看出,立朝之处,兴法立制,纲挚目张,孕育出国强民富的治世;王朝中后期,法度废弛,纲不举目不张,衍生出国弱民贫的乱世。因此,从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》到《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》,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到“八二宪法”,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,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,建设法治强国,修改了宪法,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,并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,明确划出了做人做事的法律底线。为此,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,不折不扣地贯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、以宪执政。要自觉学法懂法,不断提升法律水平,要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法治史、西方法治史,在对比学习中研究中国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。要强化法治意识,明白学法不是找法律的漏洞、钻法律的空子,而是为了更好地履职尽责。要拿起法律武器,努力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绝不徇私枉法,始终在法律的框架内用权,从不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。

 

用敬畏之心守住纪律底线。三国时期,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,“大小将校,凡过麦田,但有践踏者,并皆斩首。”面对自己制定的纪律,自己却违反,其“割发权代首”,确保了三军“无不懔遵军令”。马克思曾说,“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,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淤泥中。”诚然,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回顾中国共产党95年的奋斗历史,从“三大纪律、八项注意”到而今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正是因为共产党人铁一般的纪律意识,才确保了党的光辉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。因此,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,立规固本、执纪问责,猛药去疴、重典治乱,明确划出了做人做事的纪律底线。然而,在现实中,一些党员干部在纪律上大到买官卖官、对抗组织,小到跑冒滴漏、妄议中央,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,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。为此,各级党员干部要心怀对纪律的敬畏之心,谨记党与生俱来的优越性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,要求也更高,它是管党治党的尺子,也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。要自重自省、自警自律,慎独慎微、慎言慎行,不分场合、大放厥词必然“摊上事”。要学习党章、遵守党章、贯彻党章、维护党章,真正做到咬定党章不放松,任尔东南西北风;要时刻遵规守纪,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,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
 

用敬畏之心守住政策底线。汉朝初期,刘氏血统,分疆裂土,大搞分封制,导致中央权威大大削弱,各分封国大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最终酿成“七国之乱”。纵观中国古代,盛世必然是中央政令畅通、决策落地生根、干部执行力强。乱世必然是决策执行中梗阻,面对中央王朝的决策部署,各地大搞地方保护主义,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、搞变通、做选择,导致地方诸侯坐大、呼风唤雨,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,群雄逐鹿、祸劫连连,最终国将不国、民将不民。建党95年来,从中央发出的每一项决策部署,都能深入人心、一杆到底,确保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、建设和改革事业的胜利号角始终高昂。从风雨如磐、百年伤痛的旧中国到推翻“三座大山”、建立新中国,从千疮百孔、百废待兴的烂摊子到社会主义制度建立、国民经济根本好转的新气象,从百业待振到改革开放总设计,再到而今的决胜全面小康近在咫尺、奋勇逐梦应有时。毛泽东同志曾说,“党的政策是党的生命”,因此,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督促检查、强化贯彻落实的文件,并在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明确提出了要严肃查处藐视中央权威、令不行禁不止的党员干部,明确划出了做人做事的政策底线,从近期被查处的河北省承德市委原书记郑雪碧案件中,我们可以窥见一斑。为此,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心怀对政策的敬畏之心。要自觉学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并始终绝对地、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。要增强党员意识、宗旨意识、大局意识、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,在中央引好“上面千条线”的基础上,切实当好“下面一根针”,确保上下一心、干事创业。

 

用敬畏之心守住道德底线。在中国传文化中,儒家倡导立功、立德、立言“三不朽”的理想境界。“重莫如国,栋莫如德。”“不患位之不尊,而患德之不修。”“修其心、治其身,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。”“清其流者,必洁其源;正其末者,必端其本。”这些警世名言无不说明“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”。“百行以德为首”已成中华儿女的思想共识。因此,新中国成立以后,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逐步成为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国策。然而,“十年寒窗无人问,一举成名天下知。”在现实生活中,贪腐之辈在苦读时,无不头悬梁、锥刺股,但成名后,则谋大官、发大财,完全忘记了自己从何而来,忘记了为官的初衷,高高在上、不可一世,严重脱离群众;寻刺激、求享受,道德败坏、伦理尽丧,不知“敬畏”二字为何物,为追求一己之私欲,无所不用其极,毫无道德底线。为此,党的十八大以来,肃贪惩腐、正本清源,强化道德建设,挖掘和用好道德模范这一“精神富矿”,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,推动形成讲道德、尊道德、守道德的社会环境,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发挥着潜移默化之功效,明确划出了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。各级党员干部要谨记做官一两代、代代须做人的道理,心怀对道德的敬畏之心,大修为政之德。要像公孙休一样,深悟“今为相,能自给鱼,今受鱼而免,谁复给我鱼者”的道理。“头顶三尺有神明,不畏人知畏己知。”要像杨震一样,暮夜却金、清正廉洁。孔子曰:“政者,正也。子帅以正,孰敢不正?”诚然,正人先正己,己不正焉能正人?做事先做人,人不做焉能做事?广大党员干部要修身正己、诚信自律,并将道德建设融入到自己的家庭、家教、家风建设中去,在落细落小上狠下功夫,大处着眼、细处入手,步步为营、久久为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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